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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秋初悟

  • 2014-08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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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8月20,初秋,天空延续着夏末的那一场雨,滴滴答答下个不停。下雨的时候,有时总会想起这首词:

少年听雨歌楼上,红烛昏罗帐。壮年听雨客舟中,江阔云低,断雁叫西风。而今听雨僧庐下,鬓已星星也。悲欢离合总无情,一任阶前、点滴到天明。

除了知道自己现在尚未鬓已星星也,倒真不知自己现在已是少年或是壮年。几年前,去理发店,理发师傅说,你都有白发了。虽只是几根白发,却也是告诉着你,你已不在年轻。

 

前段时间,我总是喜欢把闹钟订的早早的,但闹钟都已响起,而我却不愿意再想起,延迟再延迟,一个又一个十分钟过去了,才不情愿的起床。我想,既然如此,又何必如此折磨自己呢,闹钟订的再早,起不来也是白搭,倒不如安心睡上一觉,让闹钟在那一个自己愿意起床的点想起。

 

有些决定,是不会思考太久,到了一定的时间自然而然的便会释然,让你开始做一个做新的自己。就像那些文艺青年,所说的说走就走的旅行,不需要考虑太多去奔向远方,才会更有意义。

 

可能我是一个太过于贪心的人,寥寥数百字不过是半个钟头便能完成的事情,却总想着你7点45开始敲键盘,到8点30分钟出门时,去上班会不会太晚。可是你真的并不需要那么多时间,就像你不需要订一个到点你根本起不来的闹钟一样。

 

可能,贪心便是因为想得太多吧,一个人想的太多便没有了那么多安全感,要么是一直在犹犹豫豫的选择,要么便全部拥有。就拿时间来说,当你拥有一天完整的24小时属于自己的时间之后,却发现自己却没了留给自己写字的那30分钟。

 

我买过数码、文具、图书以及其它,可是同样的东西,拥有一样也就足矣。也许当初只考虑到拥有的满足感,却不曾想过失去或是坏掉后的失落感。

 

之所以选择早上写字,并不是为了别的,而是我忘记了昨晚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没有选择写字,所以我想早上便已更新,在晚上时,便不用再犹豫是选择更新文章或是去睡觉。

 

雨还在下,时钟一直在走,离上班时间越来越近,我想我应该就写到这里。

 

历史上的今天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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